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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聚众多少年不追究

来源:凌优教育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刑法聚众半年后机关通常不会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责任。但是如果机关当时没有进行立案,并且已经超过了规定的年限不报警追究的,那么就要按照具体情况来决定。在案件侦查的过程当中,如果机关发现不应该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那么就需要撤销案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核准。

第八十 在人民、机关、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人民、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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