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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标准合同范本(5篇)

来源:凌优教育

融资租赁标准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一、产品名称、商标、型号、厂家、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武昌鱼130000尾,云斑鮰380000尾,加州鲈130000尾,合计苗种数量0000尾,总金额为385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伍仟元整)。为准。

  三、甲方向乙方供应的鱼苗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四、甲方向乙方供应的鱼苗的包装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通用方式。运用氧气袋充氧空运。

  五、供应商品的`期限、地点、方式

  1、乙方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向甲方采购货品。

  2、供货地址:

  3、收货地址:机场。

  六、验收标准、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乙方收货时仅对甲方所供应物的数量的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在____日内提出。

  七、结算方式:交货完成后,甲方将各种票据齐全寄到乙方,乙方____日内采取银行汇款方式。

  八、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合同约定,多交或少交商品,乙方有权拒收多交的商品,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负担;甲方少交商品,如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负赔偿责任。如果乙方仍然需要少交部分的商品,甲方应当继续供应少交的商品。

  2、甲乙双方签订促销协议,若甲方出现促销价有效期内延迟交货或交货数量短少甚至不交货的情况,应向乙方赔偿10%的违约金。

  3、乙方不得无故拒收甲方按合同供应的商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

  甲方:

  乙方:

  代表签名:

  签署日期:年____月

融资租赁标准合同范本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

  第一条 合同说明

  甲方根据乙方的需要和委托,按照乙方提供的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等要求,购进

  第二条规定的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并由乙方承租。

  第二条 租赁财产的名称、品质、规格、数量和金额

  第三条 租赁财产的交货、验收、交货地点和使用地点

  1.租赁财产由供货方直接运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货地点向承租人交货。

  2.租赁财产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 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并将签收盖章后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在 天内乙方未按前项规定向甲方交付验收收据的,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良好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品质、规格、数量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 天内从商检部门取得商检证明并立即将上述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供货方签订的购货合同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四条 租赁期限

  第五条 租金金额、支付日期和方式

  第六条 租金的担保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双方商定的保证金 元,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规定为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2.乙方委托 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要求支付租金时,由乙方经济担保人按《民法典》第15条规定负连带赔偿责任。

  第七条 合同期满时租赁财产的处理

  即确定是退租、续租,还是留购。

  第 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第九条 违约责任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人民起诉。

  第十一条 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二条 出租方与供货方订立的购货合同是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正本一份为凭,副本 份分送 部门备案。

  出租人(盖章): 承租人(盖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承办人: 承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担保人(盖章):

  签订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返

融资租赁标准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工商注册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承租方(乙方):                           

  工商注册号:                              

  地址:                               

  电话:                               

  传真: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融资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1.1 甲乙双方在此保证各自具有签订本合同的权利并已取得有关签订本合同的一切必要批准。

  1.2 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同意支付设备价款购进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同意按本合同条款租入租赁物件。租赁物件的名称、概算价格、型号、机身号码、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购买

  2.1 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通过调查供应商或/及进出口代理商资信情况,自己选定租赁物件和供应商或/及进出口代理商。乙方对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性能、数量、质量、技术和服务内容,以及品质技术保证、交货时间等享有全部决定权并直接与供应商商定。乙方对自己的决定和选定负有全部责任,甲方对此不承担责任。

  2.2 甲方根据乙方的选择和要求,会同乙方与供应商或委托乙方指定的进出口代理商与供应商签订租赁物件购买合同及执行购买合同等其他文件,并承担根据乙方付款通知书的要求向供应商支付货款的责任。在满足本合同附表要求的先决条件的前提下,乙方应在要求付款日期七天前向甲方发出付款通知,以使甲方有充分的付款准备。

  2.3 乙方确认甲方或进出口代理商与供应商之间购买合同的标的物即乙方所选定的本合同的租赁物件,乙方同意并接受购买合同及其附表中所记载的全部条款并在购买合同上签字盖章。

  2.4 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甲方认为必要的各种批件或许可证明。

  第三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3.1 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包括(现在或以后附属于租赁物件的)任何零部件、替换件、更新件、附件和辅助件的所有权均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将租赁物件用于非法生产,在租赁期内不得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抵债、转让、承包、转租、分租、抵押、投资或采取其他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3.2 租赁物件在合同附表规定的场所安装、使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加拆任何零部件,不得改变租赁物件的外观、性能、品质等,或迁移安装使用地点,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甲方有权在租赁物件上标注所有权标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代理人)有权定期或随时检查租赁物件的使用和完好情况,乙方应提供一切方便。

  3.3 乙方股东的任何指令、乙方同任何第三人的契约及乙方法人地位的变更,均不改变甲方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3.4 租赁期满后,乙方在清偿本合同项下的全部租金、违约金及认购费[认购费(见附表所述)应由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最后一期租金支付日连同最后一期租金向甲方支付]和其他一切费用的前提下,甲方应向乙方出具《所有权转让证明书》,租赁物件所有权自《所有权转让证明书》签发之日起由甲方转移至乙方。

  第四条 租金、手续费及其他费用的支付

  4.1 乙方应严格按附表或第4.3条所规定的金额、币种、时间和支付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4.2 租赁物件实际成本与概算成本不符时,甲方在确定租赁物件实际成本后,用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4.3 前款所述变更不属合同的变更或修改,且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以《租金调整通知书》中载明的金额、日期、币种及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4.4 除甲方支付货款外,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其他可能发生的款项由乙方承担,但与租赁业务有关的营业税和所得税由甲方承担。

  4.5 乙方在支付租金时,不得扣除乙方应承担的任何费用。

  4.6 手续费按附表计收,手续费不予退还。

  4.7 其他费用的支付:

  a.若租赁物件概算价格未含进口关税和或产品税,如有前述税款需由甲方代乙方缴纳,乙方应于约定交货期前30天将估算税款汇至甲方,并附寄海关出具的减税证明(如有),如因乙方延迟提供估算税款或减税证明而发生的海关罚款、未减税征收等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利息等。缴税后,甲方按实际税款额同乙方结算,多退少补。

  b.国外运费、运输保险费、银行手续费和财产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

  c.国内转运费由乙方直接支付。

  第五条 租赁期、起租日及租金付款日

  5.1 租赁期限为合同附表所述期限,租赁期限为不变期限,在租期内,乙方不得中止、终止对租赁物件的租赁,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变更租赁合同的要求。

  5.2 起租日为出租人第一次支付货款之日,即资金从出租人账户划出之日。

  5.3 租金付款日以租金到达出租人账户日为准。

  第六条 违约金

  6.1 不论租赁物件使用与否,乙方都应按附表或《租金调整通知书》载明的日期、金额、币种及付款方式向甲方支付租金。

  6.2 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有权每日收取延付金额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收货

  7.1 租赁物件由供应商按附表规定的预计交货日期直接运交承租人所指定的交货地点,由乙方(或其代理人)收货,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因国家、法律法规、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或不能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7.2 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由乙方自负保管责任,乙方应在收货后10天内将租赁物件的收货单交给甲方。

  7.3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购买合同中约定甲方所有的索赔权自动转移给乙方。如果乙方在收货后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及供货商延迟交货或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等属于供应商责任的情况时,由乙方向供应商行使索赔权。索赔的费用和结果均由乙方承担和受益,乙方不得向甲方追索。

  7.4 若乙方自主选定的租赁物件不能达到乙方设想的效果及效率,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保证甲方对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在形态、质量和权利方面的完整性;在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对租赁物件进行改装,改装后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7.5 除购买合同中支付租赁物件货款条款外所发生的其他争议以及索赔、仲裁等由乙方自行处理,费用自负。

  7.6 乙方若违反前述任何条款,或出现前述任何情况,乙方仍应按合同的规定支付租金及其他款项。

融资租赁标准合同范本

  融资租赁是租赁贸易的一种。是以出租机电设备、通讯设备、交通工具为主要形式,融通资金与设备购买为一体的复合型贸易方式。由于承租企业只须定期交付租金,就能从租赁公司获得先进的机器设备,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专用权,租期结束时还可以续租、留购或用名义价格购买,最终取得物件的所有权。因此融资租赁实质上是金融业务的一种特殊形式。

  融资租赁最重要的特征是以定期交付租金作为唯一的支付方式。因此租金计算是该业务的核心要素。它直接关系承租人和出租人的利益分配,是租赁合同谈判和签约的基本条件,同时又是租赁合同履约过程中双方进行成本核算、利润核算、财务处理的重要依据。租金计算的方法很多,选择和应用得当与否,直接影响企业的经营和出租人回收租金的安全。在保险业内都有精算师来管理企业的经济核算和解决专业计算问题。融资租赁行业与保险业同属非银行金融机构,而且融资更侧重财务安排。英文中的在行业内被译成融资,实际上它另外的译法就是"金融"或"财务"。掌握租金计算方法让人们了解租金形成的原理,以适应多变的租赁业务;了解资金与利率以及时间的关系,科学公正地获取收益;让人们有能力将租金中的本息分开,以便按照会计制度进行财务处理。由此可见精通租金计算原理是掌握融资租赁业务的核心。一个连租金都不会计算的人不可能开展好融资租赁业务。当然仅会租金计算也不能说明一定会搞好租赁业务,至少掌握了租金计算原理也就掌握了融资租赁的原理,工作起来更得心自如。融资租赁业务属金融范畴,因此租金计算与贷款计算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原则都是要按本金的占用时间,在每个还款期,先结利息后结本金。只是租金的算法比贷款更具有多样性和灵活性,更能适应融资租赁业务复杂多变的特征。租金计算方法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两大类,其中固定利率计算有年金法和附加率法。

  本文仅介绍固定利率年金法计算。

  1.年金法年金法又叫成本回收法是租金计算中比较科学、合理的计算方法。一般使用长期利率,按复利方式计算,分为定额年金法和变额年金法。定额年金的特点是每期租金的金额都相等。变额年金法以租金变动趋势,有递增和递减方式之分。按变量形式又分等比和等差变量。综合上述方式,长期利率计算的年金法主要有六种,即:定额年金法,等差递减法、等差递增法、等比递减法、等比递增法。将这六种方法与租金偿付方式,是否有保证金和租赁合同结束时是否留购租赁物件四种情况,经排列组合后,共有24种计算方法。财务处理时,只有先计算出首期租金,才能根据本金和利率情况在资金平衡表中将本金和利息分开。

  2.浮动利率年金法也可用短期利率计算,方法只有一种,特点是先算本息,后定租金。其算法为:将还本计划确定后,每到还租日时,结算一次利息,加上本期应回收本金,算出租金。再用已回收的本金冲减未回收本金,作为下期利率计息基数。由此可见,未回收本金占压时间越长,租金总额就越高。在整个租赁期内,利率随期数变动。由于变动因素多,计算出的各期租金差额较大,因而存在一定利率风险。这种算法,本金偿还和期数可根据承租人的实际还款能力而定,因此更能适应企业的还款能力,体现租金计算的灵活性。增加了租金不确定性和使用短期资金补长期资金的风险。

  3.附加率法附加利率是一种高额租金计算方法。附加率是指在租赁购置成本上,附加一项特定的附加利率。一般租赁公司不公布附加利率的率值。计算方法是:按期分摊本金利息和之后,每期租金都加上附加费用,利息用固定利率按单利计算。表面看利率不高,实际上每期租金和租金总额都因附加费用而变得很高。这种计算方法,一般只有使用特殊的租赁物件时才采用,原因是租赁公司在取得该物件时提供了一些额外的服务,为此要增加费用。因此租金收益要有较高的回报。

  4.隐含利率租金算法中有一个值叫隐含利率,它不是使用的利率,而是验证利率。通过对每期租金的逆运算,才能找出该值。算法是:将每期租金通过寻找若干折现系数折成现值,找出减去租赁本金,使之为"零"的折现系数。这个系数就是隐含利率。一般用插值法反复计算才能取得该值。它相当于整个租赁期间的综合平均利率,计算它的重要性在于验算出融资的实际收益率。一般计算企业内部收益率也是采用这种计算方式。随着电脑的普及,目前可以很轻松的在_上使用特定的公式直接取得该值。要掌握运用好租金计算原理,应了解各参算因子的内函、它们之间的关系及其对租金计算结果的整体影响,才能正确的选择适合项目本身的计算方法。

  参算因子有以下几种:

  1、本金:它是计算租金的主体,包括物件购置离岸价、运输费、关税、各种保险费用、银行费用和担保费等。在租赁合同签约前,倘若除购置设备以外上述费用由出租人负担,这些费用将匡算出来计入概算本金,并据已签订的合同,待结算出实际发生费用后,再调整为实际本金。本金增加会使每期租金和租金总额也相应增加。

  2、利率:利率是计算租金的基础。在资金市场上,利率种类很多。在同一时期,因条件和来源不同形成很大差别,按时间可划分为长期利率和短期利率。划分标准以一年期为准。用款期在一年内的为短期利率。国际间融资使用的短期利率一般为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加上一个利差。有时还用在宽限期内的利息计算。用款期在一年期以上,使用的是长期利率。融资租赁一般规定最短期为 年,使用长期利率,在整个租赁期内利率保持不变,在租赁界被称为固定利率。有些的租赁合同也用 个月期的短期利率来计算。这种长期合同使用短期利率的做法,使得利率在整个租赁期内,随期数而变动,所以称浮动利率租赁合同。在项目洽谈中,承租人最关心的是租赁公司的利率报价。因为利率的高低与租金成正比,它直接影响承租人的利益分配,他们希望利率越低越好。对于出租人来说利率报价除了考虑融资成本外,还要考虑承租人的资信等级。融资成本构成比较复杂,除了市场因素决定的利率外,还有一些融资杂费。因此租赁公司报出的利率一般都高于市场利率,这个利率能否被接受主要还应看项目的盈利条件而定。

融资租赁标准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地址: 电话:

  传真: 银行账户号:

  承租方(乙方):地址: 电话:

  传真: 银行账户号: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签订本租赁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依据和租赁物件

  甲方根据乙方租赁委托书的要求,买进 (以下简称租赁物件)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物件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使用地点详见本合同附表第1、5项,该附表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租赁物件的所有权

  1.在租赁期内,附表所列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件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乙方不得在租期内对租赁物件进行销售、转让、转租、抵押或采取其它任何侵犯租赁物件所有权的行为。

  2.在租赁期满后,甲方可同意乙方续租或按附表第11项所列名义货价将租赁物件售与乙方。名义货价同最后一期租金一并支付。名义货价交清后,该租赁物件的所有权随时转归乙方。

  第三条 租金的计算和支付

  1.租金以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为基础计算。租赁物件的总成本包括租赁物件的价款、海运费、保险费和融资利息(融资利息从甲方支付或甲方实际负担之日起计算)及银行费用等。总成本是甲方用外汇和人民币分别支付上述全部金额、费用的合计额。

  2.租金用美元额度支付时: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的30天内将本合同预计所需要的美元额度采用银行划拨的方式 次划入甲方中国美元额度户头。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的租金的当月按中国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贸易内部结算价格(1美元兑换 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3.租金直接用外币支付时:

  租金用租进或购进租赁物件的同一货币计价和支付。

  每期租金,由乙方在规定的支付日期内直接汇入甲方在中国账户。

  美元帐号: ;日元帐号: ;欧元帐号: 。

  4.租金用调剂美元支付时:

  租金用甲方向国外支付租赁物件价款的同一货币计价。在每期对国外支付租金的当日按中国外汇牌价兑换成美元,并以中国调剂美元价格(1美元兑换 元人民币)同乙方结算。

  乙方用人民币支付租金,由甲方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向乙方托收。

  第四条 租金的变更和罚款利息

  1.在租赁期内,由于我国或租赁物件出口国增减有关税项、税率等因素必须变更租金时,甲方用书面通知乙方这种变更并提出新的实际租金,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2.租赁物件的总成本与其概算租金不符时,甲方在租赁物件全部交货后,用书面通知乙方实际租金的金额,并以此金额为准对概算租金作出相应的变更,乙方承认这种变更。

  3.乙方延迟支付租金时,甲方将按照延付时间计算,每日加收延付金额的万分之五的利息。

  第五条 租赁物件的交货和验收

  1.租赁物件在附表第4项所列的卸货港(以下简称交货地点),由甲方(或其代理人)向乙方交货。因法律、不可抗力和延迟运输、卸货、报关等不属于甲方责任而造成租赁物件延迟交货时,甲方不承担责任。

  2.租赁物件运达安装或使用地点后,乙方应在30天内检查租赁物件,同时将签收盖章后的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给甲方。

  3.如果乙方未按前项规定的时间办理验收,甲方则视为租赁物件已在完整状态下由乙方验收完毕,并视同乙方已经将租赁物件的验收收据交付给甲方。

  4.如果乙方在验收时发现租赁物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和技术性能等有不符、不良或瑕疵等情况属于卖方的责任时,乙方应在接货后90天内从中国商品检验局取得商检证明并应立即将上述情况用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根据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规定的有关条款协助乙方对外进行交涉,办理索赔等事宜。

  第六条 质量保证及事故处理

  1.租赁物件的质量保证条件同甲方与卖方签订的购货协议中的质量保证条件相符。如果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属于卖方责任时,甲方同意将购货协议规定的索赔权转让给乙方,并协助乙方办理索赔事宜。当需要卖方派人来华时,甲方负责办理邀请外商来华的手续。

  2.在租赁期内,因乙方责任事故致使租赁物件遭受损失时,乙方应对此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发生以上任何情况,都不影响本合同的继续执行和效力。

  第七条 租赁物件的使用、维修、保养和费用

  1.租赁物件在租赁期内由乙方使用。乙方应负责日常维修、保养,使设备保持良好状态,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2.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致使第三者遭受损失时,由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

  3.租赁物件在安装、保管、使用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税款,均由乙方负担。

  第 租赁物件的损坏和毁灭

  1.乙方承担在租赁期内发生的租赁物件的毁损(正常损耗不在此限)和灭失的风险。

  2.在租赁物件发生毁损或灭失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甲方可选择下列方式之一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其一切费用:

  (1)将租赁物件复原或修理至完全能正常使用的状态;

  (2)更换与租赁物件同等型号、性能的部件或配件,使其能正常使用;

  (3)当租赁物件灭失或毁损至无法修理的程度时,乙方应按附表第9项规定的预定损失金额,赔偿甲方。

  第九条 租赁物件的保险

  1.FOB或C&B条件交货时,由甲方办理租赁物件的进口运输保险手续。

  2.租赁物件自运抵乙方安装或使用地点之日起由甲方向中国投保财产险(保险期至本合同终结时为止),以应付自然灾害所引起的租赁物件的毁损风险。

  3.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和中国在当地的分公司,并向甲方提供检验报告和有关资料,会同甲方向中国索赔。

  本条各项保险费均计入总租金内用外币支付,由乙方负担。

  根据第应由乙方支付给甲方的款项,可在保险赔偿金内减免抵偿。

  第十条 租赁保证金

  1.本合同一经签订乙方即向甲方支付附表第规定的租赁保证金,作为履行本合同的保证。

  2.租赁保证金不计利息,在租赁期满时归还乙方或抵最后一期租金的全部或一部分。

  3.乙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时,甲方将从租赁保证金中抵扣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款项。

  第十一条 违反合同时的处理

  1.除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条款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将按我国《民法典》的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如不支付租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甲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要求乙方及时付清租金或其它费用的全部或一部分。

  (2)终止本合同,收回或要求归还租赁物件,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

  3.租赁物件交货前,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二条 经济担保

  乙方委托 为本合同乙方的经济担保人,不论发生何种情况乙方未按照本合同附表的要求支付租金时,乙方经济担保人将按《民法典》及《民法典》的规定承付乙方所欠租金。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1.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及乙方的经济担保人应首先根据我国《民法典》等法规的有关条款来解决。如不能解决时,提请人民裁决。

  2.甲方与外商签订的购货协议或租赁合同需要仲裁时乙方有责任提供的资料并协助甲方对外进行交涉。

  第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附件;

  1.租赁合同附表(略);

  2.租赁委托书及附表(略);

  3.租赁设备确认书(略);

  4.甲方购货协议副本(协议号: (略);

  5.乙方租金偿还担保与还款计划书(略)。

  第十五条 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正本为凭。合同副本除乙方经济担保人必须持一份外,其它需要份数由双方商定。

  2.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除第四条外)须采用书面形式,经双方加盖公章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修改、变更部分应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甲方: (章)

  经理: 业务员:

  乙方: (章)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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