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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期协议离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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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的规定,孕期如果双方同意离婚的,可以协议离婚,但女方没有重大过错的情况下,男方不能单方提出离婚。

一、动迁房在离婚时该如何分割

(一)被动迁房屋系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无论被动迁房屋是采取货币安置还是房屋安置的的方式,其所获得的动迁安置利益均来自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实际上该动迁利益也是双方共同财产的一种形式上的转化。因被动迁房屋属夫妻二人的共同财产,故动迁房屋所取得的利益同样归属于原权利人所有。

(二)被动迁房屋系夫妻一方婚前财产。

(三)公房动迁中,夫妻一方或者双方虽然不是房屋的权利人,但一方或者双方构成同住人资格。

一般来说,公有住房的承租人或者同住人都有权获得公有住房动迁的补偿。具有同住人资格的人包括以下几类: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但其在该处已取得拆迁补偿款后,一般无权再主张本市其他公房拆迁补偿款的份额;

2、一般情况下,在本市无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满五年的,也视为同住人,可以分得拆迁补偿款;

3、在按拆迁共有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因家庭矛盾、居住困难等原因在外借房屋住,他处也未取得福利性房屋的;

4、房屋拆迁的,因在服兵役、读大学、服刑等原因,户籍被迁出被拆公有居住房屋,且在本市他处也没有福利性房屋的,被认定为动迁安置人,享受动迁安置利益。

由于被拆迁人与动迁组所签订的《动迁安置协议》往往是以户作为动迁单位的,其中无法反映出同住人,此时一般需要律师向申请调取动迁组存档保留的动迁安置人口核定表,以核定的动迁安置人来作为最后的动迁安置财产权利人。

(四)一方或双方均非房屋的产权人或同住人,但是根据配偶一方可以获得一份动迁利益。

二、离婚房产过户所需要的材料

由于离婚的法定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离婚房产过户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准备的材料也有区别。

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协议,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结束婚姻状态的一种离婚方式。如果是协议离婚,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要带的带材料有:

1、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

2、离婚证及复印件;

3、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

4、房产证;

5、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未达成协议,起诉到请求判决离婚的离婚方式。如果是诉讼离婚,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办理要带的带材料有:

1、生效的判决书及复印件;

2、判决书中明确房产归属的可由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房产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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