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只能冲红不能作废。电子系统不支持作废操作,发生退货、电子开具有误等情况,开票人应通过开具红字进行冲减,因为电子普通具有可复制性,无法回收的特点,所以电子普通一旦开具暂不能作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十四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依法出具纸质或者电子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电子与纸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可用性。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的开具条件是什么
1、的开具与索取,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
2、使用管理制度,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使用登记制度,设置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使用情况。开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和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