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需要的证据包括: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如身份证明、登记资料;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如合同、借条;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如收条;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如计算清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9条,普通程序案件应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延长,需上级批准。
法律分析
民间借贷需要的证据有:
第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第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
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第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
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第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第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批准。
拓展延伸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收集有效证据支持起诉?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收集有效证据对于支持起诉至关重要。首先,您可以收集书面证据,如借条、合同、还款凭证等,这些文件能够证明借贷关系和还款情况。其次,您可以寻求目击证人的证言,他们可以提供关于借贷事实的证明。此外,银行对账单、转账记录以及短信、通话记录等也是有力的证据来源。还可以收集相关照片、视频等物证来证明借贷纠纷的事实。最后,专业的律师可以帮助您评估和收集更多的证据,以增加起诉的成功几率。请记住,确保证据的可信度和合法性,这样才能有效地支持您的起诉。
结语
民间借贷纠纷中,收集有效证据对于支持起诉至关重要。您可以收集书面证据,如借条、合同、还款凭证等,证明借贷关系和还款情况。目击证人的证言、银行对账单、转账记录以及短信、通话记录等也是有力的证据。物证如照片、视频也能证明纠纷事实。律师可帮助您评估和收集更多证据,增加起诉成功几率。确保证据可信合法,有效支持起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七条依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七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经审查现有证据无法确认借贷行为、借贷金额、支付方式等案件主要事实的,人民对原告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人民立案后,发现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非法集资等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或者检察机关。
或者检察机关不予立案,或者立案侦查后撤销案件,或者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经人民生效判决认定不构成非法集资等犯罪,当事人又以同一事实向人民提起诉讼的,人民应予受理。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人民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时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格审查借贷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款项来源、交付方式、款项流向以及借贷双方的关系、经济状况等事实,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虚假民事诉讼:
(一)出借人明显不具备出借能力;
(二)出借人起诉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明显不符合常理;
(三)出借人不能提交债权凭证或者提交的债权凭证存在伪造的可能;
(四)当事人双方在一定期限内多次参加民间借贷诉讼;
(五)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委托代理人对借贷事实陈述不清或者陈述前后矛盾;
(六)当事人双方对借贷事实的发生没有任何争议或者诉辩明显不符合常理;
(七)借款人的配偶或者合伙人、案外人的其他债权人提出有事实依据的异议;
(八)当事人在其他纠纷中存在低价转让财产的情形;
(九)当事人不正当放弃权利;
(十)其他可能存在虚假民间借贷诉讼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