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丧葬费的发放标准:发放标准为:当地上一年度(或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乘6个月,由死者直系亲属领取,没有直系亲属领取,根据情况组织安葬或出具相关证明领取,丧葬费是统一的,只根据时间和地域的不同而不同,不考虑死者的年龄或其他因素。二、退休人员的丧葬费用的发放程序:1、携带户口本,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到殡仪馆开出三张,到死者所在的地方进行调档。2、死亡档案未在原来的单位,由原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绿色调档,并保留三份。个人资料由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部门(办公室)档案室查询。3、如果女办办理移档,请务必请死者的配偶出具授权书,方能办理。将家属身份证及火化收据交回档案室。经过对死者的记录的检查,还有两个。一个人自己留着,将最后一份收据(火化收据)送到了死者的居住地,由社区主任在他的身后盖上了印章。凭火化证明,盖章回执,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的殡仪馆办理一次性的丧葬补助。4、工作人员根据个人档案提供的工资数据和电脑数据,核对并打印出四张表格,包括400元内的丧葬费(地区略有不同),外加10个月的工资。经办人在四张表格上加盖个人印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审核,加盖被审核人员的个人印章,然后回到部门负责人第一次加盖个人印章的地方。处理完之后,把个人档案还给劳动部门,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格上圆印,其中三张是个人印章,一张是圆印。一个立案,另外三个送社会保险公司理赔。5、一个月后,所有的丧葬费用都会汇入死者的银行账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
第3种观点: 江苏省最新丧葬费标准如下:1、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救济费(遗属费)等三项待遇。其中,供养直系亲属生活救济费,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养直系亲属每月领取的生活救济费按企业所在地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2、企业职工,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因病或者因工死亡的,家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1)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新标准,是按照上一年度当地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2)一次性抚恤金,2021年9月1日后去世的企业退休人员,以去世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在职缴费年限和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年数来确定发放月数。3、具体计算方式根据缴费年限来定最高发放月数,最低9个月,缴费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一年,多发一个月,上限最高24个月。根据领取基本养老金年数扣减,每多领一年,减少一个月,但是依然保底9个月;若是老人的个人养老金没有领取完,遗属就能继承余额,并申请领走。【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第1种观点: 丧葬费抚恤金标准一般有以下4种情况: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是20个月基本工资;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抚恤金补贴10个月工资;3、丧葬费标准:因病补贴4000元,因公5000元;4、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非农户1人月补助210元,2人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190元,农业户口1人月170元,2人以上的每人每月150元。丧葬费领取流程具体如下:1、带上相关资料,火化大厅开据的三张收据到死者单位调档。具体资料如下:(1)户口本;(2)死者身份证,医保两证一卡(卡要全部消费掉,卡交上去,就不发回来了)2、如死者档案不在原单位,原单位会根据所提供的单据给当事人办理一个绿色调档证,同时,将留下三张收据中的一张收据。可持绿色调档证到所在地区的劳动就业局(部门)的档案室调个人档案;3、如子女办理调档,得先让死者配偶写出委托书,才能办理,其中档案部门的工作人员会让将死者的户身份证、火化收据复印交予档案室。调出死者档案后,此时,手中还剩下两张收据。其中一张自己保存,拿着最后一张收据(火化收据)到死者所在的社区,让社区主任在收据背面盖上所在社区的圆印章。可以拿着死者的火化证、盖有印单的收据、个人档案、身份证到社会保险公司专门的办理丧葬的办公室结算一次性的丧葬补助;4、工作人员会根据提供的个人档案里的工资数据与电脑里的数据进行核对,核对后打出四张表,表的内容为丧葬费400元(地区略有不同)加上10个月的工资。办理该事的人会在四张表上盖上个人名章,后到社保大厅结算处进行复核后,再盖上复核的工作人员的个人名章,尔后再回到先盖章的地方让部门主管领导再盖上个人名章。办理完后,归还个人档案到劳动部门,归还档案后,让档案部门在四张表上再盖上圆印章,此时表有有三个个人名章和一个圆印章。其中一张存放在档案里,另处三张再送到社会保险公司进行结算;5、工作人员会告之在办理完后的一个月后,全部丧葬费打到死者的工资卡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第2种观点: 2023年江苏省居民丧葬补助标准为1.5万元,适用于省内户籍居民及农村劳动力。非户籍居民可根据本人实际缴纳社保情况申请补助。江苏省丧葬费补助是指在居民死亡后,由其亲属或其他经济供养人承担殡葬费用过高无法负担时,由提供一定的资金补助。2023年,江苏省丧葬费补助标准为1.5万元,适用于省内户籍居民及农村劳动力。具体来说,江苏省将丧葬补助标准区分为A、B、C、D四个档次,其中1.5万元为C档标准,适用于大部分居民。对于城市非户籍居民和农村参保职工,可根据本人实际缴纳社保情况申请相应的补助。此外,对于独生子女家庭以及其他特殊困难家庭,可按照B或D档标准进行补助。需要注意的是,申请丧葬费补助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一般来说,申请人需要提供逝者户口簿、身份证、丧葬等相关证明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请。同时,需要满足丧葬费用的实际支出与财力情况的披露审核。如果家庭无法全部支付丧葬费用,是否可以申请全额补助?根据江苏省规定,对于殡葬费用确实不能承担的家庭,可以申请全额丧葬补助。但需要注意的是,全额补助仅限于C、D两个档次,不包括A、B两个档次。此外,在进行申请时,需要提交完整的材料并接受相关的审查和核实。如被发现虚报或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相关的补助资格。2023年江苏省居民丧葬费补助标准为1.5万元,适用于省内户籍居民及农村劳动力,非户籍居民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申请。申请人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交完整材料,并接受部门的审查和核实。在进行申请时,需要注意符合相应的条件以及尽可能提供真实、准确的材料。【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一) 丧葬补助费标准:丧葬补助费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其中本人基本养老金低于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按死亡时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时上一年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个月计发。(二)一次性抚恤金标准:离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10个月计发。退休人员和个体参保领取基本养老金人员按本人死亡当月基本养老金的8个月计发。(三)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领取条件、支付办法等按有关规定执行。(四)离休、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由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后,企业不再承担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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