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会,案底是机关对刑事犯罪的人的记录,而拘留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能说明是否犯罪,因此不会有案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影响。政审工作一般应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进行。在进行这项工作时,可以派党员前去调查,也可以发函请有关单位的党组织协助调查。有些政审工作,由于情况特殊,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负责进行。政审的内容和范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应有不同的要求。当前发展党员进行政审的主要内容应是:入党人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的态度;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等。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机关、人民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因此,如果仅仅是刑事拘留,最后并没有定罪判刑的话,对子女的政审是不会产生影响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会,案底是机关对刑事犯罪的人的记录,而拘留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能说明是否犯罪,因此不会有案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父母因犯罪进过看守所的,会留有犯罪记录。对子女的日常生活一般是没有影响的。但是子女要报考公家公务人员或征集服现役的,是有较大影响的,一般无法通过政治审查。法律依据:《机关录用人民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九条 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本人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一)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二)有危害、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三)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宗教极端、邪教、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四)其他可能影响考察对象录用后依法公正履职的情形。《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第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不得征集服现役(一)散布带有政治性错误的言论,撰写、编著、发表、出版带有政治性错误的文章、著作的。(二)曾被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行政拘留的;(三)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被调查处理,或者正在被侦查、起诉或者审判的;(四)因犯严重错误被开除公职、勒令辞职、开除学籍或者被开除党籍、留党察看、开除团籍的;(五)有性质组织或者犯罪团伙标志、有损国家形象、有损社会公德文身的;(六)与国外、境外政治背景复杂的人员关系密切,政治上可疑的;(七)参加过邪教组织或者进行过活动的,参加过有害组织或者积极进行过活动的;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邪教或者有害组织骨干分子的;(八)本人或者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参加民族、暴力恐怖、宗教极端等非法组织、带有性质犯罪团伙或者进行过活动的;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是上述非法组织骨干分子的;(九)家庭主要成员、直接抚养人、主要社会关系成员或者对本人影响较大的其他亲属,有被刑事处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或者有严重违法问题尚未查清,本人有包庇、报复言行的;(十)家庭主要成员有危害犯罪行为或者严重政治性问题,本人不能划清界限的;(十一)其他不符合征集服现役政治条件情形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影响。政审工作一般应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进行。在进行这项工作时,可以派党员前去调查,也可以发函请有关单位的党组织协助调查。有些政审工作,由于情况特殊,也可以由上级党组织负责进行。政审的内容和范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应有不同的要求。当前发展党员进行政审的主要内容应是:入党人本人的政治历史及其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的路线、方针、的态度;重大历史事件中的主要表现等。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机关、人民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因此,如果仅仅是刑事拘留,最后并没有定罪判刑的话,对子女的政审是不会产生影响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条 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 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 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 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 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 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 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第1种观点: 父母进过看守所对孩子将来会有一定的影响。如果父母只是进过看守所,并没有受过刑事处罚的,对孩子未来一般是没有影响的。拘留分为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两种,行政拘留会保留案底,对本人的政审会有一定的影响 ,但不会影响子女。如果是犯罪导致的刑事拘留被追究刑事责任,将会留下前科,这会影响子女将来的部分岗位工作的政审,如不能参军,不能就职相关工作等。所以个人要注意自己的行为举指,千万不要干违法犯罪的事,不要因为自己一个人而影响一大家人。法律依据《机关录用人民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九条 考察对象的家庭成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本人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一)因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社会影响恶劣的严重犯罪,或者贪污贿赂数额巨大、具有严重情节,受到刑事处罚的;(二)有危害、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三)组织、参加、支持暴力恐怖、民族、宗教极端、邪教、性质的组织,或者参与相关活动的;(四)其他可能影响考察对象录用后依法公正履职的情形。第十六条 招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从严管理干部人事档案的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中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学历学位、经历、身份等进行审查。审查中发现有问题的,应当委托其毕业院校、原工作单位、档案存放机构或者属地机关、村(居)委会等进行调查核实,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要看你是因为什么进的看守所,比如打架进看守所是因为涉嫌构成犯罪。不管是判刑,还是刑事和解后免于刑事处罚,这些信息在会记录在信息系统。不过,如果没有判刑,这种记录不属于犯罪记录,不会影响当事人升学、招工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九条 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应当自接到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不批准逮捕的,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要看是因为什么原因进的看守所。如果是行政拘留,属于违法行为,只是在处罚机关有记录,也只对个人如当兵或者报考特殊学院有影响,但不会对子女有任何影响。但如果是刑事拘留,属于留下案底,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子女考公务员、当兵、入党的政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十三条 公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年满十八周岁;(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二十六条 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被开除中国党党籍的;(三)被开除公职的;(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五)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中国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 第十六条 党组织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在听取本人介绍和查阅有关材料后,情况清楚的可不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时,还应当征求其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应当形成结论性材料。凡是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Copyright © 2019- linuxxuexi.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