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出现当事人不交环保罚款的情况时,处理方式包括以下这几种:第一种、加处罚款。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没有交环保罚款,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第二种、若有财物已经被依法进行查封、扣押的,那么财物将会被依法拍卖,若银行存款已经被冻结的,则银行存款将被直接划拨用来抵缴环保罚款;第三种、申请人民强制执行。所以,环保罚款的决定按照法律规定作出之后,当事人就要及时履行,如果对罚款决定有意见的话,需要在法定的时间之内,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环保局可以直接对个人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的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第六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环保局可以直接对个人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的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第六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出现当事人不交环保罚款的情况时,处理方式包括以下这几种:第一种、加处罚款。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没有交环保罚款,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第二种、若有财物已经被依法进行查封、扣押的,那么财物将会被依法拍卖,若银行存款已经被冻结的,则银行存款将被直接划拨用来抵缴环保罚款;第三种、申请人民强制执行。所以,环保罚款的决定按照法律规定作出之后,当事人就要及时履行,如果对罚款决定有意见的话,需要在法定的时间之内,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环保局可以直接对个人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的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第六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环保局可以直接对个人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的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第六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环保局常见罚款金额如下:1.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游泳可罚200元至500元2.市区夜间施工产生噪声处1万元以下罚款3.饮食服务业油烟污染处罚标准细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环保局可以直接对个人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的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第六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1种观点: 一、环保罚款交不起怎么办1、环保罚款交不起处理如下:(1)当事人确有困难,环保处罚的罚款交不起的,当事人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2)罚款是会按日连续计算的,行政处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严重者企业单位可能会勒令停产整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第七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对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暂缓执行。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计算。二、公司被环保罚款的后果有哪些1、严重环境违法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环保违法处罚下达后不得享受即征即退;3、环保违法处罚取消享受优惠;4、环境违法影响企业信贷。
第2种观点: 律师分析:环保局的罚款单一定不可以不交,不交会按日连续处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甚至可能被生产、停产、停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第六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环保局罚款不能不交。当事人拒不缴纳罚款的,行政部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不交的话,可能会联系其他管理机构,进行停业处罚。或者是向申请强制执行名下财产。国家管理机构的处罚通知一定要重视,一定要合规经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第1种观点: 环保局的罚款单可不可以不交?环保局的罚款单可不可以不交环保局的罚款单一定不可以不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第六十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批准,责令停业、关闭。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第2种观点: 一,开的罚单不交会怎样1、开的罚单不交会有以下处罚:(1)当事人拒不履行的,部门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并且可以对拒不执行人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2)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第五十一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1)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2)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3)申请人民强制执行。二、违章停车罚单怎么处理?车辆违章停车被贴罚单或者收到违法信息告知以后,应该按照要求主动接受处理,同时吸取教训,下次尽量避免。1、一般情况下,机动车被贴罚单存在两种情况,一是交通(交警队)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另一种是城市监察大队(局)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2、交警队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用于机动车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违反车辆停放规定作出的处罚,局发出的违法停车处罚通知单用于机动车在城市非机动车和人行道范围内违反车辆停放规定作出的处罚。3、接受处罚时候,请带上违法停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和违法停车驾驶员(或者经办人)的驾驶证。通知单上一般有15天以内主动处罚的要求,这个是可以不用担心的,超过时间接受处罚不会加大处罚力度也不会增加处罚金额。4、不管是去交警队的处罚还是去局的处罚,违章停车的处罚统一是不扣分,罚款执行的是50-200元的标准,一般情况下,都是150元的处罚金额。5、特殊情况下,第一时间赶到交警队或者局,找到执法的经办人,主动承认错误,虚心接受处罚,一般会有从轻处罚50元的可能。6、如果是现场处罚的违章停车处罚单,那么,请在第一时间去银行缴纳罚款就可以,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手续办理好以后,也需要去银行缴罚款了,现在违法处理窗口不会直接接收罚款的,交通违法行为已经接受处理,需要在15日以内缴纳罚款。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环保局的罚款单一定不可以不交,不交会按日连续处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甚至可能被生产、停产、停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第六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1种观点: 一、环保罚款交不起怎么办1、环保罚款交不起处理如下:(1)当事人确有困难,环保处罚的罚款交不起的,当事人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2)罚款是会按日连续计算的,行政处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严重者企业单位可能会勒令停产整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第七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对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暂缓执行。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计算。二、公司被环保罚款的后果有哪些1、严重环境违法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环保违法处罚下达后不得享受即征即退;3、环保违法处罚取消享受优惠;4、环境违法影响企业信贷。
第2种观点: 律师分析:环保局的罚款单一定不可以不交,不交会按日连续处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甚至可能被生产、停产、停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第六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按照现行的法律规定,出现当事人不交环保罚款的情况时,处理方式包括以下这几种:第一种、加处罚款。在规定的时间之内没有交环保罚款,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第二种、若有财物已经被依法进行查封、扣押的,那么财物将会被依法拍卖,若银行存款已经被冻结的,则银行存款将被直接划拨用来抵缴环保罚款;第三种、申请人民强制执行。所以,环保罚款的决定按照法律规定作出之后,当事人就要及时履行,如果对罚款决定有意见的话,需要在法定的时间之内,及时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五十一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三)申请人民强制执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要到当地的环保部门进行缴纳。罚款交不上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也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的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第2种观点: 一、环保罚款交不起怎么办1、环保罚款交不起处理如下:(1)当事人确有困难,环保处罚的罚款交不起的,当事人可以向行政机关申请延期或者分期缴纳;(2)罚款是会按日连续计算的,行政处罚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严重者企业单位可能会勒令停产整顿。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依法处理或者将冻结的存款、汇款划拨抵缴罚款;(三)根据法律规定,采取其他行政强制执行方式;(四)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申请人民强制执行。行政机关批准延期、分期缴纳罚款的,申请人民强制执行的期限,自暂缓或者分期缴纳罚款期限结束之日起计算。第七十三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对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作出决定的机关提出暂缓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情形的,应当暂缓执行。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加处罚款的数额在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不予计算。二、公司被环保罚款的后果有哪些1、严重环境违法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2、环保违法处罚下达后不得享受即征即退;3、环保违法处罚取消享受优惠;4、环境违法影响企业信贷。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要到当地的环保部门进行缴纳。罚款交不上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也可以申请人民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六条 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 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的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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